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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关于2019-2020学年结构化预算经费计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8 20:47:59   浏览次数:

财务〔2020〕7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学校预决算工作的总体规划,学校将如期启动2019-2020学年结构化预算的决算工作。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预算经费的收支结余状况,结合本学期期末财务报销工作安排,各单位可根据本学年预算项目的完成情况,按如下要求对本单位预算经费申报计提。

   一、预算经费计提申报要求

   1、运营预算经费计提

   各单位可就本学年已开支但未能在财务截单前(2020年7月22日)完成报销的费用、暑假期间开展工作所开支的费用进行计提。

   各单位计提的运营经费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报销,2020年9月30日后计提经费将清零,教学研究费等业务周期未结束的项目除外。

   2、设备购置预算经费计提

   设备购置预算经费责任单位(包括校园管理部、教务部、图书馆)应根据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情况,就2020年8月31日前已立项执行但尚未完成验收请款的设备购置项目经费申报计提。在此日期前尚未发起采购流程(指进入招投标或三家比价等采购环节)的设备购置项目,其项目预算经费不予计提。

   已计提的设备购置项目预算经费,原则上应在采购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请款。

   3、大中型维修改造预算经费计提

   大中型维修改造预算经费责任单位应根据大中型维修改造预算项目立项审批及实施情况,就2020年8月31日前已立项开工的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经费申报计提。在此日期前尚未开工的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其项目预算经费不予计提。

   计提的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经费,原则上应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请款。

   二、预算经费计提提交时间

   1、各单位2019-2020学年运营预算经费计提明细表请于2020年7月22日前提交至财务部,纸质版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本单位经费负责人签字。

   2、各单位2019-2020学年设备购置预算经费及大中型维修改造预算经费计提明细表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至财务部,纸质版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本单位经费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

   3、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邮箱2160959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运营预算经费计提明细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设备购置预算经费计提明细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大中型维修改造预算经费计提明细表




财务部

2020年7月8日

(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6178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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