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会计档案借阅申请指引

发布日期:2019-04-14 14:30:07   浏览次数:

    第一步: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OA系统:http://oa.nfu.edu.cn/

    第二步:具体流程:“登陆OA-新建工作-财务管理-查阅会计档案(原始凭证)申请”;

    第三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相关信息,转交下一步,转交流程如下:(原则上只能查看所在单位负责的经费的会计档案)

    特别注意:

    (1)此处申请仅限于会计档案仍保存在财务部,会计档案移交到图书馆保管的请按图书馆会计档案借阅流程申请。

    (2)查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3)所有院内外会计档案借阅,一律由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岗人员经手,将查阅的凭证或凭证复印件交给查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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