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财务对接人办理

发布日期:2017-09-24 13:04:32   浏览次数:

    各单位由于人员调动等原因需变更对接人的,须提交《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对接人回执》到财务部备案,回执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且两任对接人之间须做好财务对接人相关工作交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对接人回执》可在财务部官网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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