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2023〕3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财务工作安排,现对本学期期末财务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3年6月收单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7日。
(二)2023年7月收单时间为7月3日08:30至20:00。
(三)自2023年7月3日20:00起,珠江经营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PM系统)将关闭报销业务的“新增”及“发起审批”权限。该权限关闭后,经办人将无法在BPM系统操作付款单据的新增及发起审批,财务处将不再受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财务报销业务。
(四)以上收单安排仅限工作日。
二、注意事项
按照“月清月结”原则管控的行政费用(以下简称行政费用,具体管控科目详见附件:《广州南方学院行政费用清单》)应注意在以下时间完成费用报销录入BPM系统。
(一)2023年6月1日至6月25日发生的行政费用须严格遵循“月清月结”原则完成费用报销录入BPM系统。
(二)2023年6月26日至8月31日属于暑假期间,该期间发生的行政费用按照“暑假结束时间顺延一个月”的原则须在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费用报销录入BPM系统。
(三)2023年9月1日起,行政费用须严格遵循“月清月结”原则完成费用报销录入BPM系统(寒假期间可顺延,具体截止时间以每学期末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行政费用清单
财务处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梁芷甄,联系电话:6178-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