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2019〕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收费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针对2015级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学生,采取如下措施:
一、3月20日,财务部将最新欠费名单报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将名单发至各论文指导老师,请有关的教学单位暂时不予安排欠费学生论文答辩工作。已参加答辩者,暂不对其论文答辩评分。
二、请欠费学生在4月19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大南方财务部”→点击“微缴费”缴纳。
三、未按通知要求给予欠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的,将追究所在教学单位(院、系)责任。
四、允许欠费未缴学生申请推迟一年毕业。
特此通知。
附件:2015级欠缴学杂费名单(截止2019年3月20日)
财务部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何少雯,联系方式:6178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