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2019〕2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结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实际情况,为了减少学生缴费次数,财务部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学分学费收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周至第三周开课的课程(重修课程除外),缴费时间为第五周(即2019年3月25日8:30-2019年3月29日23:30)。
二、第四周及以后开课的课程,缴费时间为第十五周(即2019年6月3日8:30-2019年6月10日23:30)。
三、缴费对象:2017、2018级普通本科生
四、缴费方式: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搜索公众号“中大南方财务部”关注,成功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微缴费。
中大南方财务部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门课程开课后的前两周是学院给予学生的试修期,试修期结束后,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课程学分学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分学费视为放弃修读该门课程。
(二)学生应缴学分学费收费平台已列明缴费课程、学分标准和缴费金额,缴费前请核对和勾选缴费课程,学分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2。
(三)在使用微信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后台留言“中大南方财务部”公众号。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2018级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2018级联合培养项目学分制收费标准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4、缴费指引(详见“中大南方财务部”公众号-微服务-常见问题)
财务部
2019年3月22日
(联系人:何少雯,联系电话:6178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