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2018〕3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更好的向学校教职工提供银行金融服务,现财务部增加招商银行作为代发行,新入职教职工统一办理招商银行薪资卡,教职工可在学院的招行金融服务点办理银行卡并激活和开通手机银行等业务。
已入职未持有招行卡教职工可前往财务部A1-31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招商银行卡,教职工自主选择代发工资银行,具体代发优惠方案详见附件。
财务部
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林载蔚,联系电话:61787830)
附件1 : 财务部关于增加银行代发教职工工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