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响应国家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工作及配合学院财务信息化的全面上线运行,我院从5月22日起正式受理电子发票报销,由于电子发票具有可重复打印的特点,各师生员工在报销电子发票时请注意以下两点:
一、所有粘贴有电子发票的小票粘贴单均需经办人和经费负责人手写签字,不可盖个人签章。(若经费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则只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若两者非同一人,则需两者都签字)
二、电子发票需按发票版式打印,保证发票要素齐全。建议采用A4纸张打印,或将同一事项的多张发票打印后整齐裁剪粘贴于同一张A4纸上,但需保证发票要素齐全且清晰可见。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17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