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南方学院财务〔2021〕1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加强学校会计档案管理,依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州南方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南方学院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2:广州南方学院查、借阅会计档案申请表.xls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xlsx
广州南方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