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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广州南方学院备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教职工因公资金垫付,经研究决定,学校在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设立备用金。为加强备用金管理,依据《广州南方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已于2024年5月30日印发《广州南方学院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南方学院财务〔2024〕1号)。鉴于该办法试行期满且成效良好,现决定将其转为正式施行,内容不变。现将《广州南方学院备用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南方学院

2025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