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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21-2022学年学杂费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3 22:45:00   浏览次数:

财务〔2021〕6号

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暑期相关工作安排,为保证2021-2022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学生缴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及项目

(一)缴费对象:2018-2020级学生

(二)缴费项目: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代收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依据

(一)根据粤发改价【2016】657号《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我校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18-2020级学生学宿费收费标准见本通知附件。

(二)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有关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学校代收代缴项目与学费一同收取,标准为363元/年/人。(医保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预计值为363元/人,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缴费时间

(一)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时间: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9日

(二)学分学费的缴费时间:学生在试修期(每门课程开课后学校给予学生两周的试修期)结束后缴纳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发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四、缴费方式(采取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一)微信缴费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搜索公众号“中大南方财务部”关注,成功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微缴费”→“缴费大厅”→“账户绑定”→“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医疗保险费”或者直接点击“微信缴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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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南方财务部公众号                          支付宝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

支付宝扫描上方“支付宝缴费”二维码→“缴费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缴费。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须在通知规定的缴费期限内缴纳学杂费,如无特殊情形,未在缴费期限内缴清专业学费的,学校按国家规定暂缓办理其当学年学籍的注册。

(二)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延期缴纳专业学费的,须在2021年9月8日前,即每学年注册截止日起10个自然日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发起专业学费延期缴纳申请,据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发起延期缴费申请的,学校不予受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学生处。


附件1:2018-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附件2:2018-2019级联合培养项目(含国际班)学分制收费标准

附件3:2018级(2020年入学)专升本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财务处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郑炳才,联系电话:6178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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