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暂缓2015级 恶意欠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17:10:03   浏览次数:

财务〔2019〕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收费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针对2015级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学生,采取如下措施:

    一、3月20日,财务部将最新欠费名单报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将名单发至各论文指导老师,请有关的教学单位暂时不予安排欠费学生论文答辩工作。已参加答辩者,暂不对其论文答辩评分。

    二、请欠费学生在4月19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大南方财务部”→点击“微缴费”缴纳。

    三、未按通知要求给予欠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的,将追究所在教学单位(院、系)责任。

    四、允许欠费未缴学生申请推迟一年毕业。

    特此通知。

           附件:2015级欠缴学杂费名单(截止2019年3月20日)

 

 

 

财务部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何少雯,联系方式:6178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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