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部关于编制2017-2018学年运营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3 11:07:1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逐步提高我院预算管理水平,促进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以及教学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17-2018学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学院预算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一)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学院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各教学单位基本运营费用包干使用,提升各部门办学的自主权和积极性。

   (二)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要既考虑经费来源的增加,又要确认收入的实现,避免赤字隐患,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三)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学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处理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在确保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经费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安排学院事业发展支出,审慎安排学院重大建设支出项目。

   二、编报说明和要求

   (一)以各位教学院系、室、部、中心或馆为单位,编制本单位2017-2018学年预算。请各单位务必对预算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在经过反复调查、充分论证,集体决策等必要环节基础上,保证预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预算工作出现项目错报、漏报以及申报金额有误等问题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各单位原则上应通过友财预算管理子系统申报所在单位预算,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一份。考虑到友财预算管理子系统处于上线初期,2017-2018学年预算申报仍沿用往年形式,由各单位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至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将预算文档录入友财预算管理子系统。书面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经费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提交财务部。

   (三)各单位2017-2018学年经费预算申报表中所列明细项目应清晰、明了,尽可能到最细项,并且明细项目中避免出现其他等模糊类项。具体可参照2016-2017学年所在单位经费项目(可增减)。所列明细项目不便于理解的,应该有必要的备注说明。

   (四)申报表中必须详细列出项目预算金额的编制依据和测算过程,即每个明细项目的申报金额必须有充分、可靠的文字、数字材料作为支撑,明细说明可以另附表。

   (五)请于2017年7月7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财务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21609593@qq.com。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部。

附件:

   1.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预算编制格式

   2.职能部门2017-2018学年预算编制格式

 

 

 

财务部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刘璐,联系方式:6178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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